城市交通事故逐年呈上升趋势,究其主要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与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密切相关。建国以来,交通事故有三次大幅度增长。第一次是所谓经济“大跃进”时期。自1958年下半年开始,运输战线持续紧张,各种交通工具,一齐出动,司机两班倒,汽车连轴转,有关规章制度被冲跨,交通事故连续3年大幅度上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年增长率达到40%以上。第二次是10年内乱期间,无政府主义泛滥,一切规章制度被砸烂,交通秩序一度出现大混乱,每年交通肇事死亡人数上升到2万多人。第三次是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后,不少城市汽车以每年200%的速度增长,驾驶员缺额较多、素质较差,加之个体、集体汽车运输户的出现,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跟不上,致使城市交通事故逐年增多。如个体户汽车,1986年肇事死亡1405人,占全国城市交通死亡总人数的11.4%,这是过去所没有的。
其二,城市道路的增长和车辆增长的比例失调。建国以来,城市道路建设从根本上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儿年虽然抓了一下,但历史上欠帐太多,积重难返.如上海市建国36年来,城市道路面积仅增长65%,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拥有量却分别增长了9倍和12.8倍,城市道路的增长和车辆增长的比例严重失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公路建设有较大发展,近十年来,全国共修建城市进出口公路3000多公里,拓宽了路面,提高了质量,使110个大中城市出入口公路交通拥挤状况得到不同程度的缓解。但在短时间内,仍不可能便城市道路状况有大的改观,道路基础设施落后与车辆流量急剧增长的矛盾仍将日益尖锐。预计到本世纪末,全国道路交通量、机动车还将以103'0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民用汽车将达到1200万辆,加上拖拉机、摩托车,全部机动车将达到3000万辆,自行车将增至4亿辆。棍合交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难以改变,人与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相互干扰,不安全因素还会增多。为此,必须在继续综合治理城市交通、加速道路改造和建设、完善道路系统的同时,加强科学管理,合理组织和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现有道路的通行能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其三,驾驶人员和行人忽视交通安全。构成交通的三要素是人、车、路。目前在我国驾驶机动车的人,是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据1985年全国城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统计,属于机动车驾驶员责任引起的占53.3%,非司机开车造成的占7.3%,骑自行车人引起的占23.2%,行人过失造成的占11.1%,而由于道路条件不好,车辆机件故障以及管理人员的责任等原因造成的仅占55.1%。特别是近几年来,个体户拥有车辆增长较快,这部分驾驶员素质较差,且不少人无照行车,再加上一些专业运输单位实行承包后,冲跨了原来的安全组织,驾驶员只抓钱,忽视交通安全言以致事故迭出。同时,随着开放、搞活形势的发展,城市流动人口急剧增加,这些人往往忽视交通安全,三五成群,横穿马路,酿成事故。1984年因为行人过失引起的城市交通事故达5778起,伤亡人数达866人,分别占全国城市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7%和8.6%。以上充分说明,加强对广大驾驶人员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人们的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重视安全行车走路,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关键。
还有,警力不足、交通管理跟不上,尤其是郊区马路上的违章行车、超速行车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纠正,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