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写一个“0”损失1.17万元
日期:2014-07-22 09:10
本报讯(记者李爱华)发货单上1.3万元的货款少写了一个0错成了1300元,买主提货后支付1300元便玩失踪,少付的1万多元货款迟迟无法追回。昨天,汉口一商户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这件烦心事。


秦先生在汉口竹叶山商贸城经营一家汽车美容用品店,6月30日,来自随州的冯老板向秦先生采购了价值1.3万元的汽车美容用品,秦先生委托一家物流公司将货物运往随州,货到后由物流公司代收货款。

7月1日,秦先生清理货运单时才发现,物流公司竟然将1.3万元货款错写成了1300元,而自己的业务员没有仔细核对就在货运单上签了字。秦先生赶紧和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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