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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尾号限行措施
日期:
2014-06-25 10:09
车辆为: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武警、驻津部队车辆;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相应通行证的班车、长途汽车、大中型 客车;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车辆,邮政、救援、抢险、清障等专用车 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所属的殡葬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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