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配市场假货横行 “副厂”“尾货”“余货”可认定为假冒
日期:2013-08-12 08:03
商授权的配件。第二种是适配件,即适用于某品牌的配件,它有自己的商标或无商标。这两类配件只要质量合格,均允许销售。第三种经常被业内称为副厂配件或原厂尾单、余货,往往标有汽车品牌的LOGO,而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类产品基本无厂家授权,可认定为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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