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情
>
汽车配件
>
汽配市场假货横行 “副厂”“尾货”“余货”可认定为假冒
日期:
2013-08-12 08:03
商授权的配件。第二种是适配件,即适用于某品牌的配件,它有自己的商标或无商标。这两类配件只要质量合格,均允许销售。第三种经常被业内称为副厂配件或原厂尾单、余货,往往标有汽车品牌的LOGO,而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类产品基本无厂家授权,可认定为假冒。
4
/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供应
求购
公司
行情
资讯
招商
知道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14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