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24 17:44
江苏省经信委近日公布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对纳入全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市2013年~2015年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
据了解,此次江苏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以及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按照补贴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补助1.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插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