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24 16:36
最近,工信部会同相关部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中提出了七项措施,其中第二条对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暂停受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达不到GB27999-2011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
为了考虑汽车企业产品规划和换型周期,为企业预留适当过渡期,《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规定,2012、2013和2014年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限额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基础上相应放松9%、6%和3%,到2015年按照100%比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