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08 13:21
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4年5月8日起,召回以下汽车,共计61,459辆:
(一)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2005年11月16日至2010年8月10日生产的部分锐志汽车,共计47,636辆;
(二)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2009年5月27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汉兰达汽车,共计13,752辆;
(三)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进口的2007年3月30日至2009年1月19日生产的部分汉兰达汽车,共计71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