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确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将在4月30日实施
日期:2014-05-08 10:36
汽柴油,为确保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奠定了基础。
自4月30日起,除以下三种情况外,上海将停止办理国四标准车辆注册登记:在4月30日前用户已经买入的国四车辆;已经向上海市环保部门备案并在4月30日前签订销售合同或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库存国四车辆;4月30日前经由外省市向上海转籍的国四车辆。以上用户办理注册登记的时间则以上海市公安车管部门受理时间为准。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12 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