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仅七类零部件问题可退换车
日期:2013-06-14 08:50
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规定,在车辆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或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等情况,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换车要求。

配套文件规定细化了上述具体退换车的范围,仅限于属于发动机、变速箱、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前/后桥、车身7类注明的几种主要零部件维修更换两次以上,或者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重大、突发严重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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