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长:借反垄断之机重构我国汽车产业顶层设计
日期:2014-08-26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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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等相关规定。
二是汽车主机企业对4S店实行限价限区域销售,以及限定4S店的汽车配件价格和维修保养价格(工时费),这些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相关规定,涉嫌纵向垄断行为。
三是汽车主机企业垄断售后市场零部件供应渠道,以排他供应和排他购买手段实行原厂配件专供(如一些厂商严格限定只能由4S店销售原厂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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