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14 09:06
面对日益增长的汽车整车出口规模,相关部门正通过产品质量管理,以规范出口秩序。
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仅进一步明确出口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提出对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的方式,而且还明确指出,出口产品在国外有重大质量事件并对我国出口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出口资格。
根据《通知》要求,未来我国出口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为: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