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24 18:06
件;3、在遵守有关出口规定的前提下,将装配有本合同产品的江铃品牌整车在中国销售或销往出口地区;4、在遵守有关销售规定的前提下,在中国将本合同产品销售给第三方。合同产品在江铃批产日起为期十二年。
对于不同的J17发动机,江铃重汽支付从150欧元/台到190欧元/台不等的许可费。江铃重汽将在合同签署后45天内向福特奥托桑支付一笔100万欧元的技术许可费。合同期限内,江铃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设计或开发与合同产品有竞争性的发动机。当合同产品不能满足江铃品牌整车技术要求时,基于应对税收要求或者重大市场需要,江铃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