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3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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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在住宅小区自有用地范围内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
停车位过百可配建商业设施
按照《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地下公共停车场和地上公共停车楼泊位超过100个,允许配套建设部分商业设施,用于汽车美容、快修、汽车租赁等商业增值服务,商业设施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20%以内;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公共停车场,可规划广告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后设置。
据介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执行政府指导价,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并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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