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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的管理原则
日期:
2014-04-23 11:11
由车辆管理所审核补发新驾驶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车辆管理所注销其机动一车驾驶证:
(1)持证人死亡的。
(2)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超过换证时限一年以上的。
(4)涂改、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5)无正当理由,超过只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
(6)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的。
(7)年龄超过70周岁的。
(8)本人或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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