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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的管理原则
日期:
2014-04-23 11:11
育。
持证人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自愿决定是否在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暂住地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的驾驶证、驾驶证登记资料和暂住证审核后,换发驾驶证。
3、驾驶证定期年审
车辆管理所对持证人定期进行审验。审验内容为: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审验合格的,在驾驶证上签章或记载。持审验不合格和未进行定期审验的驾驶证,驾驶车辆时,视为无证驾驶。
4、驾驶证的补发与注销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等.持证人应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报原因并登报声明,30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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