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释义(七)
日期:
2014-04-22 12:53
有实质内容的决定书。《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注明日期;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行政许可证件,应当加盖实施机关印章,注明日期。
10
/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供应
求购
公司
行情
资讯
招商
知道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2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