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22 12:52
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不应低于3年或者6万公里。而在新的规定中不再强调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取而代之的是汽车包修期限的概念,新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专家认为,用包修期限替代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扩大了汽车产品的包修范围,在包修期内出现了问题,即使不是主要总成和系统的问题,汽车厂商也应该承担包修的责任。
而在去年的听证会上,消费者关注的另一个焦点是,关于新车退货、更换、修理期限的问题。在当时的征求意见稿中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