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部分汽车用品店销售“黑心棉”调查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6-2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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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32001)进行检验,我局也随即向国家质监总局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国家质监总局也答复不能适用该标准进行检验。

对此,鉴于流通环节无法检验,难以对产品质量进行认定,我局将调查了解到的生产厂家信息向当地质监部门进行了通报。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渝中区医学院路的汽车装饰用品街采取了如下监管措施:

一是要求汽车座垫经营者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销售无标牌和标牌内容不规范产品的行为进行整改,不得继续销售无牌和标牌不规范的产品。

二是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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