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1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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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绿园大队工作人员接到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96119群众举报,称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会处新开业了一家近千平方米的汽车美容装饰店,在没办理消防手续的前提下,擅自营业。接到举报后,大队第一时间委派专人深入实地核实。
执法人员抵达举报地点后,联系负责人,明确告知此行目的,发现该单位确实存在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和未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违法事实,且已经投入使用。
基于上述情况,绿园大队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和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给予绿园区怪车坊汽车美容养护中心新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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