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催熟汽车服务模式创新
日期:2014-03-28 10:52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自3月15日正式实施以来,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正加速改变,汽车市场的交易公平性也正得到强化。购买大件耐用品的汽车消费时,消费者不仅通过七天内退换货、消费欺诈3倍赔偿、6个月内质量争议车商举证等条款来保护自身利益,同时还可以自主选择维修保养服务,不再因为无4S店保养记录,质保期难以索赔的理由受制于车商。
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汽车保养服务,这意味着即便消费者不选择在4S店保养,厂家也必须承担质量担保的责任。这一规定将在未来对汽车后市场的格局变化带来深
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14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