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4-01-13 10:57
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3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30%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3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40%
  (注:以上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值作为计算依据,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同时,解锁日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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