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4-01-13 10:57
低于10%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3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3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解锁日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同时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对草案中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之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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