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4-01-13 10:57
中特别提示第8条进行修订:
  修订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对于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每一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
  解锁期
  财务业绩指标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3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3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3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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