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期:2013-04-20 09:06
法民七重整字第5-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上市规则》13.2.13条规定当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2013年3月20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符合《上市规则》13.2.10条规定的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全部条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实施完成且满足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2013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向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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