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20 09:06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拟修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