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工商分局召集汽车经销商提建议
日期:2013-03-28 09:04
买车后,商家在合同约定的交车日期告诉你无法提车,由于许多购车合同都没有对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违约后的处理成了困扰消费者的难题。昨天下午,南岸区工商分局召集区内14家汽车经销商,对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建议。

合同中应完善

付款方式的约定、责任的分担

南岸区工商分局合同科科长陶小娟说,现在消费者买车都是认准了某一品牌的车以后才与经销商签订合同的,由于买车的程序很复杂,如果不能按时提车,许多消费者仍然会等待而不是解除合同。

这也导致加价提车成为潜规则。她说,有部分消费者如果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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