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12 09:26
恶意误导,为三包法规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戴上不合理、不合法的枷锁。对这种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联手予以打击。
除了汽车三包实施满月,近期对汽车消费者的利好消息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在汽车向消费者交付半年内举证责任倒置,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起到助推作用。由于汽车三包有效期要远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