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12 13:46
具商店购买5米长某品牌水管及配件用于家庭装修。2014年8月水管出现爆裂给徐某家及楼下住户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经销商虽认可水患的原因系水管质量不合格所致,但拒绝赔偿全部损失。徐某投诉到辽中县消协。经调解,经销商一次性赔偿7000元。
点评: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