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20 16:02
如要提出申请变更车身颜色、改易车身或者车架,车主可到车管分所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据(包括:改变前和改变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分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提供《居民户口簿》)。车管所将在接受并审理之日起一日内做出准许或者不予改变的决定。对于允许变更的,车主应该在改变后十天内向车管所交验车辆。车管所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来的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更改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该审核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头)的拓印膜,收存车身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