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12 14:39
业,都不存在预设调查目标。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方学者对《第一财经日报》称,《反垄断法》中规定了三种垄断行为,分别属于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的主管范围。
其中,工商总局主要管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等为特征的垄断行为;发改委主要管涉及价格方面的垄断行为,如企业签订垄断协议支配市场价格;商务部主要管经营者集中,即企业并购方面的垄断行为。
本报从官方获得的材料显示,截至2014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及其授权的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调查并做出执法决定的反垄断案件共计72件,其中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