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救援服务不得哄抬价格
日期:2013-10-14 08:30
台风菲特带来的暴雨给我市造成严重内涝,因车辆损坏需要维修和救援服务的数量激增。昨天,市物价局会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联合召开汽车维修和救援服务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相关企业必须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投诉。

市物价局要求全市汽车维修和救援服务企业,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一般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必须进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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