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7 08:35
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新规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关注。
目前,淄博市汽车经营企业已达210余家、4S店118家。新规实施后,消费者的维权将面临哪些新问题,又当如何应对?针对这些问题,9月16日,记者采访了淄博市工商局局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刘波。
八种情形不三包
1.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2.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
3.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4.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5.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