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25 20:26
事宜。
该经营者前后三次将该数码产品回收维修,但三次修理均未能排除该数码产品之故障,质量问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Z先生要求该铺位更换新的替代品或者退货,均遭拒绝。
Z先生保留了完整的送修单据,委托律师向该商铺发出了《律师函》,该商铺接到《律师函》后非常重视,马上帮Z先生更换了新的平板电脑,并向Z先生作出了适当的赔偿。
司法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意识,包括购买、修理、更换的过程均应保留相关证据;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应充分了解法律相关规定,指出商家的违法之处与其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