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6 11:21
(2014.6.21-2014.8.21);交车日期为2014年8月22日超过该日期十日内,该公司向车主王先生每日支付交车滞纳金人民币200元,超过该日期十日以上按照每日人民币1000元补偿。车主王先生表示同意该协议的各项条款,并签字。
再次提车,车主质疑座椅用皮非原装
8月22日是和解协议上规定的提车日。王先生说,当时他来到维修服务公司看到修复好的轿车时,发现车内座椅所用的皮跟该车之前的原装皮有差异,不仅在颜色上有色差,手感和柔软度上也存在差别,他怀疑座椅的用皮不是宝马原装,并称,在跟维修服务公司索要进关采购凭证时,该公司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