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本土优秀供应商推动零部件产业发展
日期:2013-08-31 08:41
超过0.1%,铬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01%。

《管理办法》分阶段提出汽车产品可回收利用率的指标要求,确保法规施行之日起,M1类、N1类汽车新车型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0%,其中可再利用率达到80%。两年内,M1类、N1类汽车新车型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5%,可再利用率不低于85%。

此外,车企在新车型获得《公告》或进口许可6个月内,发布拆解指导手册,并在拆解指导手册中说明汽车主要零部件的材料使用信息。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雷文补充介绍到,《管理办法》中的重要一点是把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及可回收利用率纳入《车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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