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6 08:23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依据,涵盖了家用汽车的产、供、销、服多个环节,涉及汽车整个产业链。我国虽然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产销国,但相应法律规范却比较滞后,此前出台实施的汽车召回制度,针对的是批量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无法满足消费者个体的维权需求。同时由于汽车产品价格高,技术复杂,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信息不对称,举证困难等原因,消费者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的过程中容易处于弱势。此次《汽车三包规定》明确了汽车的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和三包的条件,并对三包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