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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商严查假冒汽配产品
日期:
2013-08-23 08:59
配件,它有自己的商标或无商标。这两类配件只要质量合格,均允许销售。第三种经常被业内称为副厂配件或原厂尾单、余货,往往标有汽车品牌的LOGO,而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类产品基本无厂家授权,可认定为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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