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反垄断“开闸” 车企整改快慢不一
日期:2014-08-02 09:32
政策矛盾的情况。上述发改委相关人士向记者明确表示,《办法》是由中国垄断管理三个主要职能部门共同协商制定,但它的属性是产业政策,在执法过程中产业政策首先要让位法律。更何况此次反垄断调查主要是针对价格,并没有触及区域化销售等争议现象。而且此次发改委展开的价格反垄断调查依据的法律是《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是对《反垄断法》细化中的价格领域的执行。商务部则是对进出口领域的垄断调查,两部门的行为不重叠,与之前的产业政策更不矛盾。

  至于《办法》即将修订的传言,该人士向记者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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