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终止且用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日期:2014-08-02 08:51
资金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经营目标,保持竞争优势。相关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江苏旷达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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