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02 08:51
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并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归还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项目结项及终止并用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意见:本次变更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