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生产者不得自行确定易损耗零部件
日期:2013-08-13 09:01
相对较短的质保期,由此削弱对消费者的保护。

吴友生介绍说,对于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易损耗零部件,生产者可以自行确定其质量保证期,但对于超出标准所列的其他零部件,生产者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其列为易损耗件,或者自行为一些零部件确定低于整车包修期的质量保证期。

但是,生产者可以针对一些零部件承诺高于整车包修期的质量保证期。如生产者可以自行确定皮带的质量保证期为5年或10万公里,但这样的承诺需在三包凭证中进行明示。

根据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三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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