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将实施 遇纠纷可向质监局投诉
日期:2013-08-30 08:41
2013年8月29日报道距离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实施还有一段时间,三包规定引发的讨论始终没有结束过。不久前,人民网援引北京多家经销商的话表示,汽车三包政策只是很美好的愿景,实际上却行不通,退换车在他们看来是不可能的事。有经销商很疑惑:汽车质量问题,究竟是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还是产品质量不过关?那么,消费者遇到汽车质量问题后,应该找谁来最终解决问题呢?

汽车三包责任主体是销售者

针对汽车三包责任主体是谁的问题,北京中车时代汽车技术研究院汽车服务专家修正表示,汽车三包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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