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秩序,是反映城市面貌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搞好交通秩序管理,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是交通管理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坚持严格管理与科学管理,紧密依靠人民群众,在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科学组织疏导交通流量,提高现存道路通行能力
1951年颁布的《城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规则》规定,“车辆行驶,快车须走快车道,慢车须走慢车道,快慢车道不分明,须靠右侧通行”。为了实行车辆分道行驶,公安部门于1956年对车行道中心线、车道分界线和人行横道线交通标线作了具体规定。各大城市逐步实行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大小型机动车分道行驶,’对维护交通秩序起了重要作用。
1979年在广州召开的城市交通管理座谈会上进一步明确了“交通分流,各行其道”的原则。近几年来,各大中城市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不同情况,采取施划交通标线,增设机动车道和左右拐弯导向车道,开辟单向行驶车道,修建人行天桥和地下过街道,设置物体隔离设施,以及实行职工错开上下班时间和夜间运输制度,限制卡车、拖拉机白天进入市区等各种方法,从空间和时间上实行交通分流,调整和琉导交通流量。为了适应交通管理现代化的要求,自1979年以来,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由点控、线控到面控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在合理使用道路、疏导交通,提高车速、减少停车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秩序的自觉性
加强交通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秩序的自觉性,是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一项根本措施。1953年9月,第二次全国民警治安工作会议决议指出:“应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种组织,教育与动员广大居民和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积极协助政府维护交通秩序。这30多年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十分重视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特别是在每次公布交通规则时,都要集中一定时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依靠宣传、教育、文化等有关部门,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影、文艺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积极组织文艺演出队、交通法规讲演团,_组织放电影、幻灯片,举办交通图片展览,编印交通安全画册、宣传资料,设立交通安全橱窗,召开事故现场会等,利用各种形式广为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