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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期内维修为啥不换全新原厂零部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3  浏览次数:543
核心提示:日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正式出台,让广大车主心里多了不少底气,但其中一些条款也让车主们坦言看不懂。
日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正式出台,让广大车主心里多了不少"底气",但其中一些条款也让车主们坦言"看不懂"。新规究竟能给车主带来什么样的保障?现代快报邀请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小娟,结合汽车"三包"新规,对汽车维权相关案例进行点评。

车主担忧

担忧1

是否拉低了汽车包修年限标准

有购买某款日系车的车主担心,自己的车原本能享受5年或行驶10万公里的包修期。如今新规第十七条提到,"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这样的国家标准,把行业标准直接拉低。那自己原本能享受的5年时限,是不是也会因此"缩水"?

"这种顾虑其实没有必要。"广汽本田雨田特约店市场经理丁涌表示,一般情况下,日系韩系车的包修标准都比较高,有的车型要求是3年或10万公里;还有的是5年或10万公里。"肯定不会往国家规定的下限去靠。如果售后服务高于国家相关标准,反而更能体现产品的优势。"

担忧2

买到问题车还得"倒贴"补偿

新规第二十五条也引发了一些车主的不满。这条规定说,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有车主表示,自己本身买到了一辆问题车,就够郁闷的了。理论上说,厂家、经营者对产品把关不严,给消费者造成了诸多麻烦,应该给消费者赔偿才合理,结果一旦退车,反过来还要消费者给补偿。如果车子本身没有质量问题,谁会要退车呢?

担忧3

为啥不换"全新原厂零部件"

新规第十五条也引发了不少车主的吐槽。这条规定,用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质量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

对此车主感觉很"别扭",车子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需要进行维修,为啥不能更换"原厂全新的零件",而只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有人担心,这给未来的厂家"搞猫腻"提供了操作空间:说不定原本价值2000元的零件就被换成1000元的次货了。

据江苏省消协统计,汽车类投诉中,针对汽车产品质量的投诉已占到半数以上。而产品质量投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汽车车身关键零部件产品如变速箱、轮胎、发动机等产品的质量问题。变速箱、轮胎、发动机、前后桥及悬挂、离合器等都是汽车身上的关键部位。任何一个地方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悲剧发生。为避免某些"黑心"商家以旧(零配件)充新、以次充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这条明确规定维修时应使用全新原厂零部件。

消协点评

案例1

因卖方疏忽

多花的油钱谁来赔?

徐州刘先生反映,自己2012年7月底在徐州一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刚使用就发现油耗达到百公里20升。刘先生立即向经销商反映,但经销商在没有做油耗检测的情况下,就直接告知"汽车没有问题"。可在接下来的几天中,车子的油耗始终高达百公里20升左右。

刘先生不得已再次找到经销商。这次,经销商终于对车子进行油耗检测,发现油耗确实过大。检测同时发现,原来是火花塞坏了,更换火花塞后,油耗就正常了。

刘先生认为,因为经销商的过错,给自己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这笔损失应该由经销商来赔偿,但对方予以拒绝。

消协点评:问题车造成的损失谁赔?新规未涉及

对照三包规定,该故障尚未构成退换车的条件,因此经营者需要承担的是包修责任。由于经营者最初的不负责任,导致刘先生连续多天都产生了过多的油费及交通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遗憾的是,新规中并未涉及到此类情况。

不过依据民法,经营者理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案例2

车子迟迟没修好

要换车也不受理

苏州消费者宋先生投诉称,自己在2012年7月15日,花14万多元购买了一辆轿车。购买一星期后,宋先生发现车子出现故障。送修后,检测是发动机转速传感器出了问题,但一星期后依然没有修复。宋先生此后多次电话咨询,对方始终不予理睬。最后提出换车,也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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