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先生在汉口竹叶山商贸城经营一家汽车美容用品店,6月30日,来自随州的冯老板向秦先生采购了价值1.3万元的汽车美容用品,秦先生委托一家物流公司将货物运往随州,货到后由物流公司代收货款。
7月1日,秦先生清理货运单时才发现,物流公司竟然将1.3万元货款错写成了1300元,而自己的业务员没有仔细核对就在货运单上签了字。秦先生赶紧和冯老板取得联系,冯老板表示要查一查,便挂断电话。后来,冯老板的手机停机。秦先生三次到随州,辗转获得了冯老板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但始终没有找到他本人。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邱华律师称:这是一起合同约定出现差错引发的经济纠纷,货主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要求收货方补齐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