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解释权归厂家”、“对易损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只能在指定点维修或不在指定点维修厂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在消费者购买汽车时,这些合同条款是否经常出现它们真的合理吗今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揭露了汽车销售环节存在的12项霸王条款,并指出在汽车销售维修行业存在经营主体不规范、加价提车、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宣传等问题。据悉,截止2013年10月,全市消委会共受理汽车类投诉246件。
买车时有这些陷阱:事故车“整容”再出售 巧立名目加价提车
市消委指出,交车不规范、混淆“订金”感念、巧立名目加价提车等现象在汽车销售环节中普遍出现。
市消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车不规范主要是因为汽车销售商的订购车合同条款的不规范所致,有的交车时不具备交车条件,有的无法按时交车,有的在交车时随意提价,有的甚至把库存较长时间的车销售给消费者。
“紧俏热销车型普通存在巧立名目加价提车现象。”市消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尤其是畅销车型的汽车经营者,存在强制消费者在公布的销售价之外另行增加价格购买汽车,或以车辆资源有限,需要额外的费用调剂资源为由,进行变相加价提车。还有强迫消费者购买车内饰或者配件,游说消费者购买一定金额售后服务或保养修理卡,并以此作为提车的前提条件,达成变相加价的目的。
此外,该负责人指出,有的销售商隐瞒车辆的瑕疵及真实情况,如将因物流致损的新车,经过售前“整容”按照新车销售,甚至将翻新车、事故车当作新车出售,在二手车交易中尤为突出。
售后时有这些问题:保修期内不能退车 维修水平参差不齐
今年5月,一消费者在北碚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提车后刚开出店门不到几公里就发现空调不制冷,后经过该公司检查被告知是汽车空调压缩机坏了,需更换压缩机。
消费者认为刚买的新车还没开回家,就出现质量问题,着实让人不敢信任,要求换车或退车。该4S店却答复没有换车、退车的规定,拒绝退换,只能维修。
市消委表示,在售后环节也会出现“质量问题‘三包服务只单包’,消费者退换车难”的现象。据调查,目前,大部分汽车经营者在汽车“三包”期内,只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和更换零配件或部件的服务,免除了在保修期内为消费者提供更换整车和退车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市消委表示,售后环节也会出现维修服务不到位。维修过程中,也有不少问题,最突出的是维修服务流程不规范,维修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维修技术或维修设备掌握不熟练,有的多次维修都不能排除故障,甚至有故意夸大汽车故障,导致消费者花了不少“冤枉钱”,消费者反映强烈。
有的因无零配件让消费者长时间等待,有的经多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据悉,某消费者今年3月购买一款新车,至今先后维修了20余次仍故障不断,消费者要求退换汽车,但经销商仍坚持继续维修而不予退换。
对此,市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汽车消费关系着整个家庭的人身安全,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多留个心眼,注意品牌汽车的选择和索要消费凭证,同时合同签订要谨慎,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查看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公平,付款方式和质保期是否公平等。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申诉或消委会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