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记者来到李先生所说的这家汽车装饰店,在店门口,发现了店主摆放的鞭炮摊,在店门正上方,还悬挂着一条显眼的横幅“烟花爆竹销售点”。记者走进店内,发现在屋内有十余箱烟花爆竹,并且零散摆放了许多样品。
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德城区安监局监察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山东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要严格依法依规经营,不得违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规定异地经营、异地存放、超量存放烟花爆竹;严禁无证无照者零售经营烟花爆竹。
工作人员为记者查询,该店确实已经取得了临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这表示他有权利向外出售,但是储存的烟花爆竹总药量不能超过200千克,而且其销售的时间只有两个月,是从1月6日到3月6日,在许可证范围内的即视为合理。”随后,工作人员去该店进行了核实,店家证件是齐全的,同时烟花爆竹的数量也没有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