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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汽车“三包”七大核心内容释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5  浏览次数:516
核心提示: 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提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制度,指家用汽车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
       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提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制度,指家用汽车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1汽车“三包”期限多长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2汽车“三包”范围多大

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3汽车“三包”应该找谁

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4哪些情况可以退换车

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

5汽车“三包”需啥凭证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规格、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销售网点资料、销售日期;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或者相关查询方式;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以及按照规定要求应当明示的其他内容。

6争议该如何解决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7补偿费如何计算

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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