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通过开展汽车销售主体资质检查,检查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对特约维修的单位,检查其是否持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资质证明。检查是否利用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维修保养、装饰装潢,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等进行虚假表示或虚假宣传行为;是否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或者使用假冒驰名(著名)商标、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等“傍名牌”产品。检查是否销售未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和3C认证标识的汽车配件,销售维修保养过程中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汽车零配件或者机油、刹车油、变速箱等产品的行为。检查是否存在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维修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
目前,工商执法人员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41户,查出超范围经营4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