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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装潢汽车受损 市场监管部门调解获赔1.4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1  浏览次数:252
核心提示: 8月4日,南湖区市场监管局新丰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装潢汽车受损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  近日,消
  8月4日,南湖区市场监管局新丰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装潢汽车受损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
 
  近日,消费者吴某到该所投诉,因其比亚迪S6汽车(价格89900元)在马某的汽车装潢店装潢时,不慎从起降架掉下,造成驾驶室车门、底盘、前保险杠、车漆等多处受损和左侧两块车窗玻璃碎裂。店主马某将车送至某汽车4S店修理,但修理后吴某发现车子存在底盘异响、车门松动、玻璃自动升降器失灵等问题,吴某要求赔偿损失未果,遂上门请求该所工作人员予以调解。
 
  接到投诉后,该所工作人员调查此投诉情况属实,遂召集双方调解,指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条例,此次消费纠纷被投诉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投诉人吴某因为自己的车子才开了半年就受到这样的损失,以及对第一次修理的结果很不满意,所以直接要求店主马某赔偿1.5万元。而马某认为自己已经花了1万元帮助修理,这个赔偿价格太高了,要求继续帮助修理,并做适当经济赔偿。双方争执不下。
 
  由于第一次修理后车子存在的问题和受损情况到底如何无法判定,调解人员建议双方先去嘉兴的比亚迪4S店做检测和鉴定,然后再来谈赔偿问题。比亚迪4S店鉴定结果显示,该汽车底盘仍有近20厘米的裂缝、车门松动等问题的确存在。经工作人员再次调解,被投诉人马某同意免费解决车门松动、玻璃自动升降器失灵及为车玻璃贴膜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一次性赔偿投诉人吴某损失费14000元,并向吴某表示歉意。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在此,南湖区市场监管局新丰市场监管所提醒广大车主,汽车装潢和保养修理应当到具有资质的正规店,并向经营者索要相关的发票或凭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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